“呃,呃,那是上个月末的事了。我辞别救我的好心猎人,到冰湖镇寻求你的帮助。我拿着他绘制的地图,向冰湖镇出发。可是我从没出过远门,又不懂得看地图,所以前进了没多久就迷路了。我在大森林里兜兜转转,也不知走到了那里,眼看天渐渐黑了,我又渴又饿,又累又怕。你知道,莽莽原始森林的夜晚是很不安全的,所以我打算找个地方躲一躲,第二天继续寻路。”伊恩侧着头,微微仰起,皱着眉头,加紧脑汁回忆着。
“前因后果要简明扼要,说重点,不要啰里啰嗦。”魔法师的不满愈发明显了。
“是,是,我马上就说到了,”伊恩赶忙点头,“大概后半夜,我被一阵阵爆炸声和喊杀声惊醒了。我站在空旷处,顺着风聆听,声音隔着一个闪,隐隐约约,断断续续不是很清楚。当时我不知道我怎么想的,就壮着胆子悄悄抹过去了。”
他看魔法师强忍着耐性,赶忙加快节奏,“山坳里一个圣武士和魔法师、战士组成的小队正和一伙强盗交战。强盗人多势众,足足有上百人,我在远处听圣武士和强盗首领的喝骂得知,那伙强盗就是臭名昭着的通古斯强盗团。”
“通古斯强盗团,你确定吗?”魔法师微微打断了他的叙述。
“是的,我经常见他们通缉令,上面有他们的头像。而且在现场我找到了他们的武器,尤其是老四康麻子的箭矢,他的箭矢和传说中的一样,比寻常的轻和短,而且武器上面刻着他们野猪獠牙的纹章。”
魔法师点点头,“嗯,你说下去。”
“圣武士小队虽然人少,但却异常强大。他们左冲右突,杀的强盗溃不成军。眼看强盗就不支了,突然强盗头目野猪皮身体发生变异,他招出一片血雾,笼罩了山坳,活着的强盗都被血雾吸收了,而他在血雾中变成一头长着牛角和牛蹄,浑身暗红色鬃毛的魔鬼。”
说到此处,伊恩仍禁不住心悸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