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气不错,云层中透了微弱的日光出来,即不强烈也不刺眼,而是略带暖意。
身边孩童欢快不已的打闹声渐渐将余欢从回忆的漩涡中拉了出来。
她本就是面朝盛寻的,这会儿一抬眼就撞上了他的视线。
盛寻整个人是呆住的,就像突然中了一个亿的彩票,完全是太高兴的缘故。
他也带着口罩,可这会儿呼吸有点急促,有点儿透不过气来,便摘了下来。
自发现小姑娘不记得自己的那天起,他最想的便是她可以记起。
但他从未说出来过,因为记得更好,不记得也没关系。
这种靠强求也不一定得得来的事情他不求了,只要人还在身边就好。
下一瞬,他毫无征兆地就拉过余欢,抱住她,“真好。”
记起来,真好。
余欢发现他的意图后的第一个动作是将手伸直,把糖葫芦给保护好了。
听见了这似庆幸的一句后,她用空着的那只手拍了拍他的背,“对不起啊,我该早点记起来的。”
谁能想到,曾经以为的天命,会是人为。
盛寻抱得很紧,“不怪你的,如果当初我没出国——”
其实当年出国,盛世安也是为了让儿子得到更好的治疗。
再者,盛寻当时是昏迷不醒的,根本就控制不了自己的去向。
这些余欢并不知道,也无从得知。
她打断他的自责,“也不怪你的。
再说了,现在我们不是在一起了吗?”
盛寻松开她,既是承诺也是决心,“嗯,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余欢赞同地点头,“是的是的,所以,”她递了一串糖葫芦给他,笑问,“吃糖葫芦吗?”
盛寻不怎么想吃,但还是立刻接过,“好。”
看着手里的糖葫芦,余欢突然就想起了,家里的冰箱里一直备着的山楂和各种水果。
并且,她还发现了好大一摞的竹签。
认识盛寻以后,她最不缺的零食就是糖葫芦了。
而且以前小姨不让她吃的量,她也全给补回来了。
这样想着,她的嘴角就忍不住上扬。
但很快又落了下去,她抬头看盛寻,眼里有可惜,有自责。
“那张优惠券,好像被我弄丢了。”
她记得搬去小姨家后,并没有看到过那个小瓶子。
话题转得这般突然,但盛寻还是毫不费力地接住了。
“没关系,我可以再给你一张。”
小姑娘立刻就笑了,眉眼弯弯,“好~”
随后,他们就朝那棵树走了过去。
这棵树已经在这儿生长了很多年了,光枝干的数量都能用繁多来形容。
这会儿,两人是面对着树干站的。
余欢抬头看上方的积雪,只觉得此刻和初见那年的场景相差无几。
同一地点,不同时间,兜兜转转,还是他们。
之后,二人在公园里逛了一圈,边走边吃糖葫芦。
在两串都进了余欢的肚子后,他们才离开公园。
回家前,他们去了趟离家不远的那个超市。
因为,他们刚才决定今晚要吃火锅!
请问,有什么比在火锅店里吃火锅更开心的事吗?
有!
那就是在家里吃火锅!
盛寻和余欢此前并没有在家里煮过火锅。
所以今天,上至煮火锅的器材,下至被煮的食材和配料,他们全部买了个遍。
俗语有云,想要吃得好,前期准备少不了。
两个人是四点多回的家,但直到七点半才将所有食材和蘸料捣鼓好。
忙了一下午的他们早就饥肠辘辘了。
但在闻到食物的香味后,内心便只剩满足了。
盛寻坐在了小姑娘的边上,因为方便给她夹菜。
两个人的蘸料都是自己配的,余欢的那份加了白芝麻。
她吃东西一向小心仔细,可不知何时右边的嘴角处竟沾了一粒芝麻。
许是位置不怎么敏感,她没能感觉到,也看不到。
但盛寻一个侧头就看见了。
随即,他手就伸向她,声音轻轻,似在蛊惑,“先别动。”
余欢吃得正欢,还未感觉到他的手在靠近就听见了声音。
顿时,她就转过了脑袋,反应过来后便不动了,嘴巴里嚼东西的动作也停了,但喉咙不自觉地滚了一下,将东西给咽了下去。
然后就这样,任由他的手指落在她的嘴角。
他左手的大拇指指腹碰到她脸时,她觉得有些痒,旋即不自在地低咳了一声。
岂料,盛寻将芝麻粒取下来后,还给她看,似是证明他的想法很单纯。
余欢咳的声音有些大了,她也很单纯的……
然而,下一秒她就看见他将芝麻吃了……
吃了!
她脸瞬间爆红,分不清是何缘故,只是咳得也更厉害了。
“你,你……”
盛寻看着她,神情不以为意,语气颇为认真,“节约粮食是传统美德,我们应当自觉遵守。”
余欢呆了一瞬,然后开口,“我知道,可是,唔……”
盛寻看着那张红彤彤的小嘴,一个没忍住就凑了过去。
分开后,他额头抵着她的,“等我一下。”
余欢不自觉屏着呼吸,“好。”
然后盛寻就起身去了书房,书房就是用余欢之前睡的那个房间改的。
也不知道为什么,余欢这心里有点小期待。
盛寻的动作很快,她只吃进去一块肉,他就出来了。
他双手背在身后,不知藏了什么。
然后一步一步地朝她走来,在她身旁没有椅子的那一侧站定。
下一秒,单膝下跪。
他将手上拿着的东西举到她面前,是个戒指盒。
余欢完全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买的,见此,满脸惊讶。
盛寻是第一次求婚,难免有些紧张,手滑了两次才成功打开盒子。
没什么花里胡哨的甜言蜜语,他开门见山,直抒胸臆。
“余欢,你愿意嫁给我吗?”
在一起后,他很少会叫她全名,除非是在非常正式的场合。
突然被求婚的人好似突然失了声,只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她突然有点庆幸,还好她刚刚放下了筷子,不然现在肯定拿不稳了!
也没过多久,她就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我们,不是已经结婚了吗?”
虽然还没有婚戒。
虽然也没有求婚。
虽然目前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但余欢一点儿不满也没有,因为她和她喜欢的他,现在的关系已经受法律保护了。
头顶的灯是暖的,打着朦胧的光。
桌上的锅是热的,冒着袅袅的烟。
盛寻的眼是亮的,装着心爱的人。
他语气懊悔,“是我的错,我太心急了,不该那样委屈你的。”
就维持着那样的姿势,他的手开始酸了,但抵不过心里的激动。
“虽然这个求婚不盛大,不繁华,不浪漫,但是,有我,也有你。
你看,你只需要说一句愿意,戒指就会归你,我也会归你,是不是很划算?”
余欢觉得自己碰上了一个好会推销的人噢。
若是她一个不小心,肯定就会被拐跑了。
于是她说,“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