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说法得到了小酒和小兰的赞同。
小酒说:“我就爱吃螃蟹羹爱吃芙蓉卷,我还不爱吃芝麻汤圆。”
小兰举手说:“我也不爱芝麻汤圆。”
她也不爱。
女孩子的友谊通常不是由喜欢同一样东西或者人开始的,恰恰相反,若是这几个人讨厌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东西,那么反而友谊会一日千里。
她们都不爱芝麻汤圆。
她们同样遭到了旁人的不解。芝麻油不香吗?芝麻馅不甜吗?怎么可以讨厌它?
可是讨厌就是讨厌啊。
既然这个天底下会有不明原有的爱,也会有不明就里的讨厌。有什么不对?那戏文里不都有说,书生小姐的,将军美人的,总是一见钟情。
这是哪来的根据呢?不知根不知底的,哪来的才一见面就钟情呢?
她会吗?
她如果是侠女,会在江湖上遇到一个翩翩英俊白马少年就爱上吗?
小酒说:“会吗?万一白马少年郎爱吃芝麻汤圆怎么办?”
小酒说:“万一他特别特别爱芝麻汤圆怎么办?你会跟着也喜欢芝麻汤圆吗?”
小酒这样问她。
她忙不迭摇头。
小兰也跟着拼命摇头。
她怎么可能爱上?她连闻都不想多闻一下。
这样想来,翩翩白衣的英俊少年,顿时就失去了值得爱的理由。
可是到底什么才是爱,彼时还是少女的她还尚且在懵懂中,她眼下跪在御花园的石板路之上,昨日才下过雨,膝盖下的石板冰凉潮湿,她在颤抖中,还能感觉到湿气透过她的宫装浸入她的肌肤,再渗透她的骨骼。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也不知是不是惊吓所致,在她当真‘升天’之后,每每的落雨后的第二日,她总能觉得自己的双腿骨肉酸痛。
元顺帝总爱她的弱小态度,她的慵懒,她的眼泪,她怯意的态度,她偷偷咬唇的模样......这一切的一切,总是令元顺帝百般怜万般爱。
就如同此时此刻,她跪伏于御驾之前,她浑然五觉自己已经颤抖不已。
以元顺帝的视觉看去,只见一个娇小玲珑的身影在面前微微颤抖,她在害怕。眼下无风,他却觉得自己看到风雨中抖动的花朵。
这朵小花身材纤细苗条,着寻常宫女的服制,她如此突兀的出现在这里,显然并不是当值御花园的宫女,否则不可能没有提前收到御驾驾临的消息提前回避。在冲撞了天子之后,她在本能得一瞬间直视于他,对上视线的那一瞬间,他捕捉到了那双眼睛从诧异到惊慌再到无措的整个过程。
像......像一只误入补兽网的小鹿;又像误入寻常人家的鸟雀;令人不敢随意靠近,不敢随意捕捉,却不肯走开,不肯放逐,不肯撒手。
元顺帝如每一个猎人那样被激发了深埋骨髓中的本能。他要牢牢地、紧紧地抓住这只小鹿这只鸟雀,把它安放在自己的花园中,锁在自己的金丝笼里。
它是那样的美丽、耀眼、脆弱,无助,他怎么可能眼睁睁放它入不知深处的山林?放它再飞翔不知边际的天空呢?
元顺帝看着看那一颗小小的头,看着那头上一颗微微颤抖的珠花,他不自觉嘴角带笑。他放柔声音,不想惊吓到眼前忘记逃跑的小鹿:“抬起头来,叫我看看。”
他尚无自觉,小鹿受惊中也未曾察觉有何不妥。但是身边的宫人却已经立时候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九五之尊的天子,帝王,对一个小小如蝼蚁的宫人,用‘我’字作为称谓。
这许是元顺帝一时忘情。
可是天子怎能忘情?
忘情是凡夫俗子才会犯的错误。
元顺帝是天子,纵然之前是采珠少年朱顺,可是那是之前,不管是任谁,提起朱顺,都会用之前。而现在,他是天子,是元顺帝。就连官家的好友,右相容大人,也恭恭敬敬跪称陛下。
所以天子不可忘情,也不会忘情。
那必然是有所深意。
元顺帝身边的女官左尚宫和宦官总管默不作声的飞快换了一个眼色。他们不约而同在心中明白,他们眼前的天子已经动情。
至于是否忘情,这有有什么关系呢?
左尚宫认出眼前那个浑身颤抖的的年轻少女就是六局尚仪很是器重的宫女。这个宫女,无甚优点,也无特长,而且并无太多野心,但是她确实生的最美。就连尚宫偶见也是同意了尚仪的看法,但是后宫如何会缺少美貌的女子呢?
若是女子美则美矣,毫无灵魂,那又和花瓶有什么两样?
她曾经问尚仪:“你何曾见过陛下专爱过一个摆设或者花瓶?”
尚仪问她:“那若是陛下并没有太多的摆设或者花瓶呢?”
她不懂尚仪的意思。
尚仪说:“当今的中宫难道不美?当今的中宫难道没有灵魂?恰恰相反,当今的中宫年少惊艳可盖明珠,而中宫也不是寻常闺阁女子的小气,若说陛下为天,那么中宫就是海,水天一色,相辅相成。”
尚宫说:“既然连你都觉得陛下与中宫珠联璧合天生一对,那么你觉得那个小宫女有有如何胜算入的了陛下的眼?”
尚仪说:“陛下是天,可是陛下也是男人。天要包容万物,海却也能海纳百川。可是作为男人,却更喜欢去保护弱小的麻雀。而她,就是那只跌跌撞撞飞翔在天中的鸟雀。”
尚宫听着话,并不觉得算是胡扯,有三分道理,五分琢磨,还有两分的冒险。